部门简介

保卫处是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主管部门,在校党委、行政的领导下,在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的业务指导下,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,师生至上”的理念,围绕学校工作中心,以治安防范为重点,以服务教学、科研和师生为宗旨,努力创造安全稳定、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。其主要职责如下:

一、负责制定学校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
二、负责督导、检查、考核校内单位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。

三、负责安保队伍建设工作,加强人防、物防、技防等安全防范工作,严防盗窃、抢劫等刑事治安案件和火灾、交通等安全事故发生。

四、负责制订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组织、指导开展经常性的应急疏散演练,协助学校应急办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。

五、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活动,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,提高安全防范技能,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。

六、负责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教职工和学生的集体户口,协助公安机关为校内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,负责对学校内部各种临时工作人员和机构的治安管理。

七、负责学校政治保卫工作,维护学校稳定。

八、负责校园治安,维护和整顿学校治安秩序,及时处理治安纠纷;负责校内安全保卫设施的管理和维护。

九、负责校内交通设施及交通标志规划、设置和管理,维护校园交通秩序。

十、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审批、备案和安全保障工作。

十一、负责对保安物业的工作进行监督、检查和考核。

十二、协助国家安全机关、公安机关及时查处校内发生的各类案件、事故以及其它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为。

十三、负责学校消防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,监督指导校内各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。负责学校消防器材的配备、管理和维护工作。

十四、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
十五、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