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安科在保卫处领导下开展工作,其主要职责:
一、负责校园安全管理工作,维护校园治安秩序,保障教学、科研、生活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。
二、贯彻“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指导督导各单位做好“平安校园”建设工作,做好以防盗、防破坏、防交通事故、防食物中毒、防治安灾害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排查工作,指导、监督主管单位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。
三、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,及时检查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,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演练。
四、负责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,规划、设置和管理校内交通设施及交通标志;做好南北门电子通道管理工作,维护校园交通秩序,对发生在校内的交通违章和一般交通事故进行查处或协助公安、交警部门依法处理。
五、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备案和服务保障工作;协调公安、交警等部门,配合主办单位做好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。
六、负责校内临时务工人员建档登记,负责学校内部各种临时工作人员和机构的治安管理。
七、负责学校保安物业项目的招标和管理工作,指导、检查保安物业队员的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,做好对保安物业的监督、检查和考核工作。
八、负责校园监控中心日常管理工作,做好校园110报警求助和指挥调度工作,妥善处置发生在校园内师生员工的报警求助。
九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涉及师生员工的治安、刑事等有关案件的调查、处理工作。
十、负责学校治安工作资料、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立卷、归档工作。
十一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治安科电话:0543-3190112 内线:88112